法律法規statute
您現在的位置:網站首頁 >閱讀詳情
時間:2018-11-29 作者:管理員 來源:本站 瀏覽次數:3065
關于非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邀請招標管理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2〕68號)
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服務于我市現代化特大城市建設,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非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邀請招標管理通知如下:
一、宜昌城區范圍內(不含夷陵區),經項目審批部門確定為邀請招標方式的非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其招投標活動按本通知執行。
二、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的非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人(以下簡稱招標人),可自主確定交易場所,選擇評標辦法、投標單位,根據項目審批部門核準的招標方式和組織形式,依法組織招投標活動。招標人選擇的投標單位、投標代理機構和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單位應是宜昌市建筑業協會的備案企業。
三、招標人應向3個及以上符合承接招標項目資質條件的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評標委員會應由不少于5名且具備經濟、工程專業技術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單數人員組成。
四、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使用《宜昌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編制招標文件,在完成工程項目的法定招標程序后,通過建設行業綜合監管系統錄入招投標過程資料。
五、招標人向市住建委招投標監管機構報送相關資料(詳見附件)申辦備案手續。市住建委招投標監管機構收到資料后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工作,并對以下內容進行重點審查:
1、招投標程序的合法性及資料的完整性;
2、投標人的資質及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資質資格;
3、評委資格的符合性。
六、提交的備案相關資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備案:
1、項目審批手續不齊全的;
2、無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的;
3、未按核準的內容招標或未按核準的招標方式、組織形式進行招標的;
4、招標文件未使用示范文本或不符合現行管理規定的。
資料齊全符合備案要求的,市住建委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備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